作者: 發(fā)布時間:2020-01-12
博物館,不僅是人們觀賞古物、認識歷史的場所,也是人們感受燈光魅力的地方,相信去參觀博物館時伙伴們通常都能感受到以下情景:
四周光線昏暗,只有一束束的燈光打在展品上以突出展品,這就是博物館或藝術展最常用的照明方式——重點照明。而采用重點照明最主要考慮的因素之一,就是光束角。采用多大的光束角才能更好的展示展品、體現(xiàn)細節(jié),是照明設計師在博物館燈光設計中要重點思考的問題。
“光束角”這個詞在照明設計中經(jīng)常被提起,國際上對光束角的定義,不同地區(qū)的機構,定義也是不同的。光源或燈具所發(fā)出來的光是不會布滿整個空間的,它們都有一定的出光角度,即光源或燈具的光線所能到達的范圍是有限的。而光束角,就是指光源或是燈具發(fā)出光束的角度,也就是光束一定強度范圍邊界所形成的夾角。
根據(jù)JGJ/T 119-2008的定義,光束角是在給定平面上,以極坐標表示的發(fā)光強度曲線的兩矢徑間所夾的角度。該矢徑的發(fā)光強度值通常等于10%或50%的發(fā)光強度最大值。如圖所示,在峰值光強50%時,其夾角為2x34°。光束角一般是針對燈具來說的,但同樣可用于反射類型光源,只是在這個標準中沒有明確哪種情況采用10%,哪種情況采用50%。
在實際應用中,CIE(國際照明委員會)建議光束角為50%最大光強的矢徑夾角;而IES(北美照明工程協(xié)會)則建議光束角為10%最大光強的矢徑夾角。對于非全對稱燈具來說,如在C=0°(和)在γ=0°的截面內,光強為峰值光強10%的光束的夾角可能不同,即燈具在橫向和縱向上的光束角是可能不同的。另外,當發(fā)光強度等于1/2峰值光強的方向所包容的角度定義為光束角,即按CIE規(guī)定標準時,一般而言,窄光束的光束角小于20°,中等光束的光束角為20°至40°,寬光束的光束角將大于40°。